? 鋰電池過充過放
鋰離子電池的額定電壓,因為材料的變化,一般為3.7V,磷酸鐵鋰(以下稱磷鐵)正極的則為3.2V。充滿電時的終止充電電壓國際標準是4.2V,磷鐵3.6V。鋰離子電池的終止放電電壓為2.75V~3.0V(國內電池廠給出工作電壓范圍或給出終止放電電壓,各參數略有不同,一般為3.0~2.75V,磷鐵為2.5V。)。低于2.5V(磷鐵2.0V)繼續放電稱為過放(國際標準為最低3.2v,磷鐵2.8v),低電壓的過放或自放電反應會導致鋰離子活性物質分解破壞,并不一定可以還原。而鋰離子電池任何形式的過充都會導致電池性能受到嚴重破壞,甚至爆炸。鋰離子電池在充電過程必需避免對電池產生過充。
電池組在使用過后應及時充電不可虧電儲存,如果電池放置超過兩個月時間未被使用,電池組需要進行一次完全的充電。如置放超過5個月電池組需要進行一次充放電循環。規律使用電池,正常使用、長時間放置時對電池組規律地充電,可以保證電池組最佳實用效果,并延長使用壽命。?